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发布时间:2022-06-25浏览次数:10

 

为全面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学校(科学院

《师德师风负面清单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科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指导思想与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深化师德师风建设为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 为价值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深入发掘学 (科学院) 教学集体及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弘扬主旋律, 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切实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建立并完善学校、学部(学院)两级教师荣誉体系,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二条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和教书育人楷模以下简称“最美教师”)、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2. 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3. 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4. 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

5. 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6. 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

7. 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8. 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9. 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10. 积极奉献社会。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党政领导按照“四有好老师”和“ 四个引路人”标准亲自抓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首要工作,在本单位形成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风气。

2. 把师德师风建设融入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有措施,有完善的教育、考评制度和监督机制。

3. 把师德师风建设和提高业务能力有机结合起来,教职工关心关爱学生健康成长,群体育人意识强,群体教书育人工作和师德建设成绩明显,学生满意率高。

第三条评选范围、名额(一)最美教师、优秀教师

1. 应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且近5年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科生课程的教学任务。

2. 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至少有1年考核“优秀”。近5年无教学事故,无其他责任事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 各二级单位要建立本单位评选体系,并从本单位评出的教师中按照限额择优推荐。学校科学院从中评选出最美教师(原则上10人左右),其余教师授予优秀教师称号。

4. 已经获得校级及以上最美教师、优秀教师称号的,原则5年内不再参加同级别评选。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

1.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从承担教学任务的单位中产生。

2. 3年无教学事故,无其他责任事故,没有发生过教师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无违纪违法现象;师德建设年度考核优秀的单位优先推荐。

3. 每次表彰的师德建设先进集体不超过承担教学任务单位总数的20 

第四条评选程序

(一)最美教师、优秀教师评选程序

1. 建立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根据学校(科学院)《师德 师风负面清单与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文件要求,做好教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记录;学校(科学院)建立师生留言系统,通过两 微一端、易班等公共平台,请师生对教师进行留言评价,并及 时反馈到各单位。各单位结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生留言评 价情况,对教师进行师德考核。

2. 提名。最美教师、优秀教师采取师生提名或组织提名的方式进行。各单位按照最美教师、优秀教师评选表彰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师生自由提名,获得5人及以上师生提名的或经基层教学组织(系、教研室)提名的,按要求填写学校(科学院)

《最美教师、优秀教师推荐表》的相关内容。

3. 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召开推荐会议,结合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师生留言评价及师德考核情况,对被提名人提出推荐意见并排序。

4. 评审。学校(科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并征集意见,结合被提名人推荐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学校(科学院)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建议名单。

5. 公示。建议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6. 审批。学校(科学院)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名单,发文公布。

(二)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程序

1. 申报。所有教学单位撰写近3年师德建设工作总结,结合师德建设情况、教师师德师风表现等,逐一列出师德建设业绩和不足,按要求填写学校(科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

2. 评审。根据各单位的师德建设情况,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由学校(科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提出学校(科学院)师德先进集体建议名单。

3. 公示。建议名单须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

4. 审批。学校(科学院)召开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名单,发文公布。

第五条组织领导

学校(科学院)每年进行一次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

最美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工作在学校(科学院)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学校(科学院)党委教师工作委员会组织评选。

第六条表彰奖励

(一)学校(科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当选个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分别授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最美教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优秀教师”、“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 师德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二)学校(科学院)将评选结果作为岗位评聘、年度考核、推荐市级及以上相应荣誉称号候选人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三)学校(科学院)对当选教职工的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各部门单位要把每届评选活动作为加强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推动本单位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生动实践。通过评选、表彰和宣传,充分展现学校(科学院)优秀教师精神风貌和先进事迹,激励广大教职工见贤思齐,自觉加强师德建设,提升教书育人、管理服务的素养和能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的应用研究型大学积极贡献力量。

第七条附则

(一)本办法由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教师工作部 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学校(科学院)《师德建设先进集体、师德标兵、最美教师评选办法》齐鲁工大鲁科院党字〔2020〕56 )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