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利用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教育资源,坚持立德树人,促进校际学术交流,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以及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具体接收办法及申请流程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身心健康,已从事教学、研究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目前所从事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学术研究能力较强,有明确的访学目标,具备按要求完成访学任务的能力。
二、接受访问学者专业方向及导师信息
序号 | 所在单位 | 导师姓名 | 专业方向 | 计划招收人数 |
1 | 机械工程学部 | 杨耀东 | 压电陶瓷和3D打印 | 1人 |
2 | 艺术设计学院 | 胡玲玲 | 视觉传达、设计史论 | 2人 |
3 | 电子电气与控制学部 | 陆宏谦 | 控制工程 | 1人 |
4 | 电子电气与控制学部 | 刘涛 | 控制工程 | 1人 |
5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部 | 许崇庆 | 能源、节能减排 | 1人 |
6 | 外国语学院 | 鞠玉梅 | 语言学 | 1人 |
7 | 外国语学院 | 李书仓 | 英语教学、比较文化与翻译 | 1人 |
8 | 外国语学院 | 谭小翠 | 英美文学、翻译 | 2人 |
9 | 轻工学部 | 孔凡功 | 轻工技术与工程、生物质基功能材料 | 2人 |
10 | 轻工学部 | 吴朝军 | 制浆造纸与生物基材料 | 1人 |
三、访问期限及培养要求
1.访问期限为一学年(2023年9月-2024年7月),一般要求全脱产在学校。
2.访问学者在访学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访问学者在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期间要服从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的安排以及接受学部(学院)的日常管理。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齐鲁工大(省科学院)规章制度情节恶劣的可按程序取消其访问学者资格,并函告所在单位。
3.访问学者以参加齐鲁工大(省科学院)相关研究工作为主,经导师及接受学部(学院)同意后,可以参与指导研究生、编写教材、承担部分教学或实验室等工作,并报教务处或研究生处备案。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两年以上高校讲课经历的访问学者可承担导师30%的理论课时或实践课时;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但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访问学者,或不具备教师资格证书和高校讲课经历的访问学者,只能承担导师的助教工作,具体规定参照《齐鲁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助教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齐鲁工大校字[2015]138号)执行。
四、申报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人填写《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见附件1),用A4纸打印,各项均需填写完整,选派单位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证书(或同等效力文件)复印件;
4.本人近期研究成果及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限5页内A4纸展示),供导师审查;
5.个人健康检查表或提交2023年1月1日以后的单位年度体检报告(或个人健康体检报告,体检项目参照申请人所在单位体检内容)。
温馨提示: 上述前3项申报材料请勿装订,第5项可单独装订,所有材料按照顺序依次放置,于7月3 日前交到齐鲁工大(省科学院)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二)材料审核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收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初审,材料合格后经导师、接受学院(学部)审查并签署接受意见。
(三)录取结果
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通过邮件形式发放入学通知。
(四)报到
申请人于8月31日前到齐鲁工大(省科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经接受学部(学院)同意在报到截止日前办理延期手续,延期一般不超过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报到,又未办理延期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访问学者资格。
五、收费标准
培养费: 10000元/人/学年
住宿费:1000元/人/月
六、考核与结业
1.申请者自访学开始一月内提交《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见附件2),报教师工作部备案。
2.访问第一个学期结束时,填写《访问学者中期工作总结表》(见附件3),报教师工作部备案。
3.访学工作结束后,访问学者应完成包括科研、教学工作及成绩等方面的个人全年总结,填写《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并附访学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于访学结束前两周提交至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4.访问学者每学期至少应提交一篇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并在课题组作一次学术报告,交流汇报工作进展及成果。
5.经导师、接受单位及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审核合格者,将获得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马海燕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3501号
邮 编:250353 电 话:0531-89631981
E-mail:jsgzb@qlu.edu.cn
2023-2024学年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docx附件1 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docx附件2 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docx附件3 访问学者中期工作总结表.docx附件4 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docx